日前,身處湖南長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、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向辦案民警坦承,為顯示自己有能耐、獲取更多名利,其受人指使,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連續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大量失實報道,致使中聯重科聲譽嚴重受損,導致廣大股民損失慘重。租屋網陳永洲對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深刻悔罪,向中聯重科、廣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,告誡同行“要以我為戒”。
  這是記者25日從湖南公安機關獲悉的。目前,陳永洲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已被長沙警方依商務中心法刑事拘留。
  辦案民警介紹,2013年5月中旬,陳永洲接到中間人電話,要求以他的署名發表一篇關於中聯重科廣告費的負面報道,由於自己在出差途中,陳永洲便讓中間人直接和報社聯繫予以安排。幾天后,對自己發表過的文章從來不看的陳永洲對這篇署名報道卻格外關註,原因是這篇題為《一年花掉5.13億元廣告費 中聯重科畸形營銷高燒不退》的報道發表後,引發極大莊臣反響,中聯重科不得不發表聲明予以澄清。他對照原報道和中聯重科的聲明後發現,報社此前發表的文章實在是斷章取義。這篇報道將中聯重科2012年度年報中發生額約為5.128億元的“廣告及業務費等”歸類為“廣告費”,稱中聯重科招攬許多“公關人才”搞不正常的營銷。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湖南分所對中聯重科2012年度財務狀況進行嚴格審計發現,其中“廣告及業務費等”發生額約為5.128億元,該項費用除包含廣告費以外還包括差旅費、市場推廣費等,廣告費僅占其中20%。
  辦案民警介紹,2013年5月27日,陳永洲無視兩家正規會計師事務所對外公佈的審計報告,在新快報發表題為《中聯重搜尋行銷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 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》的報道,稱中聯重科華中區涉嫌虛假銷售和財務造假。該報道給中聯重科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,中聯重科A股、H股在5月29日超過行業平均跌幅而減少的股價市值為13.69億餘元人民幣,致使廣大股民損失慘重。
  證據顯示,在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失實報道期間,陳永洲多室內裝潢次收受他人提供的數千元至數萬元人民幣不等的“酬勞”。特別是2013年6月、7月,在他人授意和周密安排下,陳永洲先後赴香港、北京,向香港證監會、香港聯交所和中國證監會實名舉報中聯重科。雖然中國證監會及時向陳永洲作出書面答覆,稱“經核查,未發現中聯重科華中銷售區銷售財務造假,未發現中聯重科澄清公告與年報數據矛盾情況”,但中間人認為負面影響已經客觀形成,達到了預期目的,先後多次給陳永洲數十萬元人民幣和數千元港幣作為“酬勞”。
  據陳永洲供述,他在不到一年時間內先後發表的10餘篇中聯重科負面報道中,只有“1篇半”是自己在他人安排採訪下完成的,其餘都是由他人提供現成文稿,自己只在此基礎上進行修改加工,有的甚至看都沒看,就在新快報等媒體上刊發。“我沒有審核這些文章的真實性,只是在文章上做了小的修改,並使用了較多的模糊用語,以規避中聯重科對我本人及我們新快報的追究”。此外,陳永洲根據他人授意,撰寫了3條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評論,經他人審核後,發表在為此專門新註冊的一個微博賬號上,被大量轉發。
  據新華社電
     (原標題: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刑事拘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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